资产管理处采购招标流程制度
日期:2020-02-20 作者: 浏览量:1571
资产管理处采购招标流程制度
一、目的
为提高工作效率,充分发挥各部门只能,避免因职责不清造成的工作延误,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汉口学院各部门需经由资产管理处办理的采购、招标工作。
三、固定资产管理职能及分工
1、对于房屋、建筑物等固定资产的施工及配套设施由基建处完成竣工验收后交付资产处统计资产数目和设备数量。
2、新建未验收交付的建筑物所需材料、设备由基建处负责;已经通过验收的正在使用的建筑物中维修、维护所需的材料、设备属资产处采购或招标范畴。
3、资产处完成招标、采购、统计数量后的建筑物、设备等交由后勤处管理、维护运营。
四、采购招标流程
1、学校各部门单位需要采购、招标的物质、设备、服务等需提交书面申请到资产处。
2、采购、招标前,提交申请的各部门单位,需向资产处提供详细的方案与参数。
3、采购、招标过程中,提交申请的各部门单位,需指定一名人员与资产处对接。
4、采购、招标过程中,如因各部门单位提供的方案、参数有误,造成的损失由各部门单位承担。
5、采购、招标各部门单位验收后,产品厂家有质保的质保期内可由资产处协助联系厂家维护,质保期后由各部门单位或后勤处对物资、设备等进行维护。
6、采购、招标各部门单位验收后,如因各部门单位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失由各部门单位承担。
资产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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