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管理处制度
为加强我校财产管理,明确经济责任.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账实相符,防止固定资产流失,根据有关财经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采购制度
1、采购物品必须有购物申请单,并注明名称、品种、规格、数量、用途。采购的物品一定要与购物申请单内容相同。
2、购物申请单须有申请人、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三人的签名。
3、凡需招标采购的项目,必须按规定的程序办理,手续完备后方能采购。
(二)验收入库制度
1、资产管理员负责验收入库。验收入库时所购物品、购物申请单、购物发票三者缺一不可,并开具《汉口学院设备物资验收单》。
2、对于工程项目类的验收,需由招投标小组委员会成员验收。
(三)造册登记制度
1、学校所有物品的账册登记工作由资产管理员负责。
2、资产管理员根据物品的归类及时记账,分别登记账册或实验(专用室)账册。
3、按时完成上级部门布置的各种报表。
(四)领用、借用及赔偿制度
1、仓库存放物品,由资产管理员统一管理。
2、领用办公用品,需办理领用手续。
3、教学物品不能挪作他用。教学物品和器材专供本校教学使用,在不影响教学前提下,经领导同意方可出借。
4、人员调动一定要做好个人物品借用归还工作。
5、归还物品时要当面验收,如有损坏或遗失,按赔偿制度执行。
6、赔偿办法由设备管理人员填写赔偿单,经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再由损坏者凭赔偿单到财务部门缴款。
(五)财产报废制度
1、报废物品要加以区别,找出报废原因,若是失窃物品,要有备案记录,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处理。
2、报废的物品由资产管理员统一登记,单项固定资产报废金额按有关规定执行。
3、报废单要有学校负责人,财务主管和资产保管员签字、说明。
4、报废物品处理后的回收资金,要及时入账。
(六)资产清查制度
1、对所有固定资产,每年进行一次清查、以物对账、以账对物,做到账表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发生盈亏、报废等及时处理调整账户,保持固定资产账、卡、物相一致。每年固定资产清查都要留有书面资料。
2、学校在进行资产清查时,要在学校领导的安排下,由主管校领导具体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参加。
3、清查方法以核实账面、实地盘点为主,以抽查、临时盘仓的方法为辅,以达到摸清家底、保证财产安全的目的。发现差错应查明原因,经批准后,进行调账,并指定人员写出报告,以便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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